报税不一定得缴税

很多人对于报税不太了解,认为只有有钱人或做生意的商人才需要报税,其实这是错误的概念。在马来西亚1967年的所得税法下,其实普通的打工一族都需要报税。在马来西亚1967年的所得税法下,不管你是大马公民或外国人,只要你在一年内在居住在马来西亚超过182天,并拥有收入,你就有报税的义务。但必须明白的一点是,报税不等于需要缴税。


所谓的报税是向大马税收局呈报自己一年內所赚取的收入,包括薪金、佣金、产业收租、年终花红等,但不包括银行定存利息所得。而所谓的缴税就是缴交税务给政府。当你的年收入超过政府定下的标准时,你就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给政府。


每个有收入的人士都可以去报税,但只有在你的收入达到一定标准时,才需要缴交税务。内陆税收局提醒,从2015年开始,当你的年收入(Yearly Income)达到RM34000(扣除公积金后),就强制性的须登记个人所得税帐户。


在以下的情况下无需缴交个人所得税:

‧工作少过60天

‧在大马船运工作

‧年龄在55岁及领取养老金

‧接受银行利息

‧获得免税股息


但其实政府提供多项的可扣税事项,若民众善于利用这些可扣税事项的话,就算月入5000或以上也可以豁免缴税,以下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如果逃税者被发现,政府可以在没有起诉的情况下,罚款高达税务的三倍;若被起诉而罪名成立,则可罚款2百令吉至2千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逃税的罪名一旦成立,将被罚款介于1千令吉和2万令吉之间,或者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还需缴交所逃的税务之三倍的罚款。


另外,政府也可以在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下以刑事罪起诉逃税人,罚款可高达5百万令吉或者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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